第三次酒驾 血值290 当事人现已服刑 还能搞吗
杭州上城法律咨询
2025-05-23
从实务角度分析,第三次酒驾且血检值高达290mg/100ml已构成危险驾驶罪(刑法第133条),且属于情节恶劣情形。目前当事人已服刑,意味着法院判决已生效,现阶段通过申诉或再审改判的可能性极低。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,仍有几个方向可以考量:
1. 若判决执行中存在程序违法(如刑期计算错误),可向执行机关或检察机关提出书面异议;
2. 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可争取减刑(需符合刑法第78条规定);
3. 刑满释放后注意案底封存问题,符合条件时可申请犯罪记录封存(未成年人适用)。
特别提醒:此类前科会影响今后考公、驾照重考等事项,建议当事人今后务必杜绝酒驾。目前若已开始服刑,重点应放在服刑改造和未来回归社会的准备上。如需具体指导,可提供判决书等材料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 第三次酒驾且血值290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且情节严重。服刑期间想改变结果难度很大,但可尝试申诉。申诉要收集有利证据,比如检查程序不规范、血样保存有问题等,证明定罪量刑可能有误,然后向相关机构提交申诉材料。不过申诉成功概率不高,得做好心理准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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